祥云:惩防并举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75人

发布时间:2019-03-02 08:14:40   来源:大理州纪委

2018年,祥云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抓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全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75人。

严明法纪,强化教育。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优势,将党纪法规,中央、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及时通过“正气祥云”微信公众号、祥云县纪检监察网站发布,使党员干部时刻“照镜子、正衣冠”;通过组织开展党纪法规知识竞赛、监察法、《条例》等的知识测试、警示教育等方式强化日常廉政教育,使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思想防线。

严格履职,抓早抓小。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严格按照监察法、《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处置,对存在小毛病、小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及时纠偏,防止党员干部由“破纪”滑向“破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全年,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置356人次,占总量的94.9%。

严肃问责,强化震慑。充分发挥日常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和专项巡察等的作用,加大纪律审查力度,用好问责利器,对一般违纪违法问题及提醒制止,治“病树”,拔“烂树”。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扶贫领域、民生资金领域等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发现一起、惩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全年,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置19人次,占总量的5.1%。(杨发丽  陈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