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镇雄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集中开展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专项行动,深挖细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结合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点查处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蝇贪”“村霸”等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乡镇(街道)和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职不力的问题。
强化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和办案协作,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以及“保护伞”涉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案件,与司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协同推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
加大追责力度。加强监督和问责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等问题,既追究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党员干部13人,其中,开除党籍9人,组织处理3人,待处1人。(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