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西盟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定责明则,从严督责追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拧紧管党治党责任“螺栓”,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这个“牛鼻子”。年初,县委与7个乡(镇)、55个县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县各级党组织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将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形成县乡村纵向到底、机关企事业单位横向到边的主体责任体系。印发《2018年西盟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8个方面20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通过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半年检查、专项纪律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针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中央、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开展政治巡察。2018年,共开展3轮巡察,巡察党组织14个,发现问题223个,移交问题线索8条。坚持从严从实从细、真考实考严考,年终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共发现和梳理存在问题186个,提出整改意见132条,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分别报县委和县纪委,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对“甩手掌柜”及时提醒曝光。
强化党风廉政考核结果运用,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选拔任用、绩效考核、评先选优的硬指标。同时,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零容忍态度,对巡察、监督检查、巡访工作、信访受理等过程中发现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从严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唤醒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持续释放对落实“两个责任”严抓严管的强烈信号。(陈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