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县纪委监委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把准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整合监督力量,实现信息共享,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衔接,及时掌控全县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情况,结合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借助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廉洁扶贫专项行动等契机,跟踪掌握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情况,及时对所查办的案件和问题线索进行综合分析,查找问题的原因,查找是否存在“幕后黑手”,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工作。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政策措施,对纪检监察系统和有关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指导、检查督导,研究解决专项斗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纪检监察系统内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重点内容,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明确工作重点,周密部署实施。聚焦“村霸”违纪、乱政、霸财、行凶等行为,对暴力抗法、横行乡镇严重侵害集体财产,严重影响群众安居乐业,严重阻工挠工,严重干扰基层政权的行为重点查办严肃追究;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收受财物、持股分红、徇私舞弊,采取强迫、威胁、利诱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插手基层事务、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以及对“村霸”放纵、包庇等充当“保护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到底绝不姑息。
明确责任追究,压紧压实责任。将摸排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源头活水”,以“零报告”制度压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实行责任倒查,绝不姑息。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发现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不到位、查处不坚决、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以案谋私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徐守菊 查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