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以来,迪庆州纪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全面强化日常监督,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切实把监督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着力规范各部门议事程序。加强对部门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分工、执行议事程序和工作规则等方面的监督。通过日常监督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在各部门党的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发现和处置力度,着力督促各部门不断完善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
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强化对部门行业扶贫和挂钩扶贫工作的监督执纪力度,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监督抽查,聚焦纪律作风,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常态化抓好作风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关口前移、落实落细,通过经常性开展理论学习、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监督检查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等方式,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部门落地生根。配合部门深入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严禁收受“红包”、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利用名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纪检组采取不定期督查的方式,深入所督导的5个部门,就作风效能建设、公车使用情况、公务接待情况、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5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完成监督部门公车、办公用房和婚庆事宜的登记备案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纪检组及时进行提醒,督促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逆向反思,切实加以改进。(肖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