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向不担当不作为行为“亮黄牌”

发布时间:2019-02-28 08:14:05   来源:普洱市纪委

“我们没有这个职能,请您到其他部门问一下。”“这事是历史遗留的难题了,这样吧,材料我放下,您先回去。”……在思茅区,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对此,该区出台了《思茅区新担当新作为干部监督实施办法》,办法于2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适用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党政领导及干部职工,重点解决工作中存在精神懈怠、不思进取,心存顾虑、畏首畏尾,不想担当、不敢担当等问题。

“在足球比赛中,如果运动员严重犯规,裁判员就要向他们出示‘黄牌’进行警告。”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表示,“干部履行职责也一样,对于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干部,就要进行警告,《办法》就是我们的一张‘黄牌’”。

在干部监督管理上,该区借鉴“亮黄牌”的管理方式,《办法》明确规定了该区将采取定期日常监督与不定期随机监督相结合,专项督查与联合督查相结合,监督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方式,针对“有等靠思想,怕决策失误;有享受思想,怕担风险;有旁观思想,怕干多错多;有本位思想,怕惹麻烦以及其他不想担当、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的行为”开展重点监督,加大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监督实效。

《办法》还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职工在工作推进开展中存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致使工作延误或推进不力的,严格按照干管权限移送党委(党组)或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严肃处理。对情节轻微的、苗头性问题的,给予约谈处理。情节严重,给予问责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给予组织调整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处理。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置线索时,对相关责任人在履职担当的认定上需参考区级容错纠错和保护激励的相关规定,对大胆创新、大胆履职的领导干部职工给予充分保护和鼓励。

2018年以来,该区共收到并排查处置问题线索171条,其中初核145条,立案51件51人,谈话函询和直接了结26件。给予党纪处分31件31人,政务处分5件5人,行政处分5件5人,问责57件57人。

2019年,该区将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同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近期先后制定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新担当新作为干部监督实施办法》等制度,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立足新时代,激励新担当,展现新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柴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