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江县纪检监察系统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213人次,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14名领导干部容错减责,推动形成做事有底线、干事有遵循、遇事敢担当的干事创业氛围。
这是该县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监督力度,严抓严管,小过即问、小错即纠,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腐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方式,诠释对党员干部关心和爱护的真实写照。
透过这些数字,看到的是近年来元江县在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中监督执纪方式和执纪理念的变革: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小毛病不含糊,对小问题不姑息,治病于初萌,救人于初始。做好抓早抓小的“实功”,抓好动辄则咎的“细功”,把干部身上的违纪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防止由违纪向违法的蜕变,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局面,实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预期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县各级党组织自觉牵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牛鼻子”,深刻把握“四种形态”的精神内涵,按照党规党纪的要求,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严起、抓起,下大力气、用苦功夫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摒弃事不关己的看客心态,消除无伤大雅的纵容心理,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同本人谈心交心,不留情面地把问题点出来、将不足指出来,让当事人感受到“红红脸、出出汗”的辣味之时,更体悟到组织“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从而正视错误,加以整改。
同时,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积极主动当好“算细账”的“管账员”,做好“勤叼虫”的“啄木鸟”。在日常工作中瞪大眼睛看、竖起耳朵听,“问东问西”勤打听“张家长李家短”,发现问题,该提醒的不装聋作哑,该处理的不养痈遗患,及时“正歪树”“治病树”,把小毛病拦截在入口、消灭在萌芽,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大森林”。(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