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标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全面履行监督执纪监察职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全过程,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察问责各环节,进一步聚焦政治生态、突出政治效果。紧紧围绕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强化监督。制定向市级领导报送相关情况制度。强化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审查,坚决清除政治生态污垢,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5件19人。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廉政意见178批1961人次,廉政审查否决53人次。
常念“紧箍咒”压实“两个责任”。市委对全面从严治党进行统一部署,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责任目标,划分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实施派单制、开展述责述廉、廉政谈话一系列措施,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签订“菜单式”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党委挂帅出征“不甩手”,领导班子成员“不缺位”,履行职责“不错位”。积极探索“互联网+”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应用,为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畅通的民主监督和诉求表达渠道,编织出更广、更密、更强的“监督网络”。
寸步不让抓好作风建设。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突破口,通过推磨式、交叉式、点穴式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常态化开展监督,把作风建设工作落实落细落小。紧盯“四风”新动向,弛而不息纠“四风”,抓住重要节点,重申纪律要求,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个方面31类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发现问题线索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问责22人,通报曝光23起37人。查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问责“治未病”,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结合实际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审查调查工作规范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调查权力运行。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运用,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政治承诺转变为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实际行动。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957件(次),立案审查调查502件,处分436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3件3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29.33万元。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厚植根基抓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以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为抓手,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流转、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救灾资金使用等问题,维护群众的利益,把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反映到基层、体现到基层。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聚焦教育、医疗、“三资”管理、社保等民生领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3件81人,问责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人。
砥砺奋进正当时,从严治党谱新篇,2019年,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碧玉清溪”的政治生态履职尽责。(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