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加快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印发了《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实现检举举报平台全覆盖。2018年,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819件(次),同比上升39.76%。
加强平台建设,畅通举报渠道。推进信、访、网、电、新媒介“五位一体”的受理平台建设,确保实现信访举报受理、分流等业务在网上运行。规范县(区)、乡(镇、街道)接待群众来访场所(窗口),畅通12388举报电话,将市、县两级派驻(出)机构及乡镇纪委举报电话在“114号码百事通”全登记,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线索。开通了丽江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丽江清风”,开设12388“举报专区”窗口,把六类监察对象全部纳入12388举报受理范围,让网络举报成为新渠道,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检举举报全覆盖。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参与。市纪委监委加大宣传力度,编印《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发放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宣传单3000余份,利用电视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受理范围、职责权限、工作程序、举报人权利义务和举报方法,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同时巩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进一步完善“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建设,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检举举报,切实做到群众诉求有处反映,问题有处解决。
加强督查督办,发挥明显成效。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基层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加大信访举报件督办力度,采取提及办理方式,定期跟进推动,限期督办落实,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统筹推进信访举报平台全覆盖建设,着力消除空白、补齐短板,打通纪检监察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使小平台真正发挥大作用。目前,全市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11件139人,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713件,处理1278人,处分14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5批57个典型案例。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2件,办结13件,处分3人。(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