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党政机构改革风清气正,弥勒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市级涉改部门在机构改革中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保密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实履行好纪检监察机关在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中的纪检监察职责。
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开展市级涉改部门贯彻落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情况执纪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监督检查时间,确定了8项监督检查重点,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好监督检查“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在监督检查中,市纪委监委采取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涉改单位开展检查。坚持靶向检查,围绕监督检查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涉改部门执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及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组织、编制、财政及改革办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及时移送党政机构改革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
市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对党政机构改革中发现的问题坚持从严问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早发现、早提醒,对党政机构改革中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格倒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切实把从严问责转化为顺利推动党政机构改革的有力保障。(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