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监督上全面从严、全面发力,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中央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强化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置,共问责1个单位、6名领导干部。健全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回复意见212人次,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一律排除。
坚持惩治腐败不松劲,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2018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28件次(不含上级转办件),处置问题线索182件,立案5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健全走读式谈话措施办法,在全州开展办案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把办案安全贯穿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全过程,实现了零事故、零违纪。把留置点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全面推进州纪委监委留置点建设。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强化监督,不断深化标本兼治。制定实施《迪庆州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关爱谈话工作暂行办法》,探索开展蹲点式调研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3人次,同比增长19.9%,“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68.9%、15%、8.3%、7.8%,达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的政治和法纪效果。加大督办督查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州共问责干部38人,同比增长15%。将党章、宪法、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课程,对606名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廉政培训,组织2691名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大环境。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州、县市纪委监委每月开展一次脱贫攻坚抽查检查的工作机制,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4件,问责5个党组织、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批22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2件,查结涉黑涉恶腐败问题5件。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个,处理11人,问责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杨洁 李云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