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扛牢抓实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

发布时间:2019-02-23 08:20:06   来源:丽江市纪委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永胜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纪律检查机关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加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发现和查处工作,全面惩腐,及时“拨伞”,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纪律保障。

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县纪委常委会专题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精神,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本地实际进行研究和安排,利用每周一次的干部集体学习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列为重点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全面部署落实。

明确责任,周密部署。组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抽调专人负责,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定位,县纪委班子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巡察、监督检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

广挖线索,规范处置。在“永胜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充分利用信、访、网、电检举举报网络,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在全县15个乡镇150个村(居)委会设立投诉举报箱,设置167名信息员,及时收集上报有关问题线索。严格执行信访办理流程,对受理的涉黑涉恶领域信访举报及时汇报,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跟踪督办,全面掌握办理进度,确保涉黑涉恶信访件得到及时办理,2018年共受理涉黑涉恶信访件2件。

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利用永胜县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永胜纪检监察”向全县7000余名关注对象转载发布“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基本知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曝光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件”等宣传信息11条、宣传标语20条。在“永胜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加大对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和党纪有关条款的解读宣传。同时,注重对永胜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网络舆情监测,做好应对处置舆情准备工作。

密切协作,合力推进。加强与县扫黑办及相关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对扫黑除恶成员单位移送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协调推进扫黑工作,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2018年,市纪委监委、县扫黑办及相关成员单位共移送县纪委监委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7件。

从严查处,严格追责。及时分析研判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018年以来,永胜县纪委监委共办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0件14人,将6名公职人员涉嫌赌博案件中的3名公安人员认定为涉恶势力“保护伞”,给予了政务撤职、留党察看等相应党纪政务处分。(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