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双江县接受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审查七室主任带队的督导组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督导。
督导组在专题汇报会上听取了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和县委政法委书记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参会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深入交流,对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意见和建议。
督导组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纪检监察机关做为扫黑除恶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政治危害性,对凡是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从严惩处。
督导组指出,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中,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压实责任,转变工作思路,启用好联动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同侦同办,联合法院、检察院对2017年以来的案件进行全面摸排,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
督导组要求,黑恶势力不根除,则民不安、国不宁,清除黑恶势力慢不得,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政治上认识一定要到位,扫黑除恶不只是惩戒“村霸”“蝇贪”、宗族恶势力、基层黑势力的问题,更是检验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系统纯洁性的问题,一定要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实际问题,决不能包庇、纵容、窝藏在逃犯罪嫌疑人,充当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的“保护伞”。
会后,县纪委监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传达贯彻落实督导组对该县扫黑除恶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意见建议。(郑秋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