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委印发文件,通报全市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评出优秀单位22个、合格单位68个、基本合格单位2个、不合格单位1个。
去年底,该市抽调人员组成11个检查考核组,由市委常委带队,对2018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11个县市区、70个市直单位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并对17家市属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委托进行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组通过动员汇报、述责述廉测评、查阅资料、延伸检查、书面反馈等方式,严格检查标准,重点深入检查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到不到位、“四风”整治到不到位和追责问责到不到位等问题,真正发挥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体检”作用。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考核组根据被考核单位实际情况,汇总提炼做法,指出存在问题,按照考核标准逐项量化评分并形成专项报告。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情况后向市委常委会报告,经市委常委会审定,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并进行通报。
通报强调,评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单位由市纪委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党委(党组)及时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提高。对整改不重视、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王仁群 郭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