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保山市纪委监委成立5个督导组,于2月20日至28日,对全市五县(市、区)纪委监委、园区纪工委和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进一步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持续传导压力,层层压实监督责任。
督导围绕学习贯彻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会议精神的情况,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的情况,与同级政法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并落实相关工作机制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知》的情况,对2017年以来留置和党纪政务处分案件中筛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情况等内容进行。
督导采取听取五县(市、区)纪委监委、园区纪工委和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简要情况汇报,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与五县(市、区)纪委监委、园区纪工委分管领导,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个别谈话;对照专项督导内容,查阅五县(市、区)纪委监委、园区纪工委和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相关工作台账资料等方式进行。
同时对督导组提出纪律要求,督导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组织和参加宴请和娱乐活动,严禁赌博赌酒,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杨文宇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