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基层纵深发展。近日,水富市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向镇(街道)派出4个监察室,建立29人的村(社区)监察信息联络员队伍。
制定印发《水富市监察委员会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实施方案》,明确了派出镇(街道)监察室是市监委向镇(街道)派出的监察机构,对市监委负责,受市监委领导和监督,与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派出监察室设主任1名,由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兼任,设专职监察员1名。同时,建立29人的村(社区)监察信息联络员队伍,由监察室聘任后报市监委备案,一般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村级纪委书记(纪检委员)担任。
明确监察信息联络员根据派出镇(街道)监察室授权,列席村(社区)党委(总支)会议、村(居)委会议,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政策要求;收集村情民意,汇报所在村(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行使公权力的有关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等工作。
同时,强化经费保障,加强日常管理。将监察信息联络员待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建立监察信息联络员考评办法,定期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监察信息联络员实绩考核、评先评优、待遇发放等的主要依据。(周焕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