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永德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立足职能定位,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重拳惩治腐败,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去年全县立案57件,同比增长72.7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同比增长48.84%;移送司法机关2人。
规范监察调查手段。建立问题线索、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机制,坚持调查决策从严、审批程序从严,防止调查权被滥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全县共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其中综合派驻12个,单独派驻3个,实现向县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2018年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8件,“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有效发挥。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到执纪执法中,既严守纪律标准和法律底线,又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去年,该县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04人(次),“四种形态”处置人数分别占比35.58%、44.23%、16.35%、3.84%,切实起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去年全县立案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4件3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问责11人,组织处理2人。(李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