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彝良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选人用人、评先评优、资格审查、职级晋升和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有效防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带病表彰”。1月,共对381名干部进行了廉政审查。
完善审查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制作廉政审查征求意见表,由组织部牵头,会同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审室、案管室及纪检监察室等进行联审,确保廉政审查程序严密,为廉政审查提供制度保障,确保廉政审查工作客观公正、严谨高效进行。
明确审查重点内容。将信访举报、问责、党纪政务处分及正在调查审查的情况等作为重点审查内容。涉及选拔任用的,由县纪委组织部提交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反馈意见,通过集体“把脉问诊”,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排除,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涉及评先评优的个人和集体,围绕个人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干部职工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严查,凡是有违纪违规记录的,建议取消个人评先评优和单位参与集体荣誉的评选表彰。
全程造册归档留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责任制,规范回复流程,按时进行回复,确保材料齐全、结论准确,要求建立回复办理情况的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纸质版需提请领导签字后整理归档,做细做实廉政审查工作。
严肃审查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审查过程中签署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结论失实的,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