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昌宁县通报了2018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经考核,24个责任单位被评定为优秀等次,46个责任单位被评定为合格等次,3个责任单位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在2018年的检查考核中,采取“平台+实地”的方式,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平台考核为主,结合实地检查的方式,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考核各责任制单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执行党内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以及被巡视巡察单位对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通报要求,各责任制单位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要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中旬,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逐一开展整改验收。
此外,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单位,对其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及直接责任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段志平 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