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积极推进以案促改 坚决遏制“前腐后继”

发布时间:2019-02-20 08:20:59   来源:迪庆州纪委

2019年,迪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以案促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加强统筹谋划。坚决贯彻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的总要求,在严厉惩治腐败形成震慑的同时,紧紧扭住选好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问题、着力整改提高、注重完善制度等关键环节,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开展以案促改,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效果。

注重总结提升。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以案促改工作保持旺盛的生命力。筛选一批扶贫领域的典型案例,作为开展以案促改的重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推动常态长效。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实施办法》,并抓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执行到位,把制度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的实际成效。要求案发单位深挖典型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权力监督、制度规范、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问题,查找腐败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坚决遏制“前腐后继”的现象,坚决防止同类问题接连发生。(杨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