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镇雄县纪委监委共立案查处141件2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4人。为切实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该县纪委监委以处分执行为抓手,坚决杜绝纪律处分执行“打白条”现象发生。
宣布处分面对面。在《处分决定书》送达受处分人员本人时,同步在其所在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大会现场宣布处分决定,确保处分执行不打折扣。通过“面对面”宣布,既督促受处分人员认错悔错改错,又能警示教育其他党员干部职工,实现处分决定送达和现场警示教育的无缝对接,力求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效果。
剖析问题点对点。注重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综合效果,组织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深刻剖析,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梳理出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在党员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以及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形成有效制度并纳入日常管理中。
回访教育心连心。坚持惩戒和教育、严管和厚爱“两手抓”,通过上门走访、个别谈话、组织了解等方式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职工的心理疏导,详细掌握其对本人所犯错误和所受处分的认识以及各级党组织教育监管实施情况,重点了解其思想、生活和工作动态,鼓励受处分党员干部职工积极端正态度、敢于正视问题、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归队入列。
监督检查实打实。县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处分决定执行检查组,通过对处分决定是否送达、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宣布、是否装入本人档案、受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职务是否按规定变动、工资档次是否按规定调整、有无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提拔任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处分决定执行“缩水走样”。针对处分决定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限期落实到位。(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