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宣传+监管+惩处打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9-02-19 08:22:52   来源:昆明市纪委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用新思想指导新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监督执纪,主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富民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在会上明确。

2018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主业主责,认真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宣传、监管、惩处并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

加大宣传引领,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注重教育在前、预防在先,县纪委监委通过互联网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抓实廉政宣传教育。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杨善洲、高德荣等先进模范事迹和100名改革开放杰出贡献人员的先进事迹。在开展正面宣传引导的同时,强化反面警示教育,组织130家单位(部门)5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县纪律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通过“清风富民”微博、微信发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信息499条;组织2000余人观看扶贫警示教育片《斩断扶贫祸根 守护幸福之路》;组成15个宣讲组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25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000余人;4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电影《绝不姑息》;300余名党员干部到县看守所开展现场警示教育,现场感受“贪腐一念间、荣辱两重天”的境遇;多形式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纪律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强化党员干部不敢腐的震慑。

健全监管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和办法,制定《科级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村组干部参与脱贫攻坚工作“五严禁五不准”纪律规定》《全面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规定》《富民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富民县纠错容错机制实施办法》等20余项管理制度,从严从实从细规范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制定《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明确24条措施,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持续开展行业作风满意度测评工作,对66家县级党政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和行业系统开展机关行风建设满意度评议,征集到16家单位意见、建议21条。同时县纪委监委健全完善监督执纪工作制度,制定《富民县纪委监委监督工作联动协作办法(试行)》《富民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10余项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强化纪律惩处,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始终坚持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县纪委监委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落实责任。2018年以来,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环保督察“回头看”“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纪律检查15轮次,明察暗访8轮次,其中“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查处问题2件2人;“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查处问题92个,党纪政务处分19人,问责处理65人;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责处理20人;扶贫领域查处违纪问题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问责处理29人。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处置187人次,立案查处45件47人,同比上升15.3%。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0份,责成办理通知26份,通报县内查办的典型案例24起,做到查处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通过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强大的反腐高压态势,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自觉。(陈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