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弓没有回头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战斗,必须决战决胜。2018年以来,鹤庆县纪委监委坚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29件,立案33件40人,结案20件,给予党纪处分15人、政务处分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94万元。
教育为先,把预防的关口前移。2018年全县在各级媒体刊登宣传鹤庆党风廉政建设稿件139篇,其中中央级媒体7篇,省级媒体64篇,州级媒体68篇;充分发挥“互联网+纪检宣传”的优势,开通了“鹤阳清风”微信公众号,2018年5月9日推送第一期,关注量就突破1400人次,截至目前,已发布32期;2018年初,在县委党校建成鹤庆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面向全县党员干部开放,目前共37批次3081人次的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在全县机关单位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61个单位共23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活动。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8120多条。
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置8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0人次,占67.4 %;第二种形态17人次,占19.2%;第三种形态6人次,占6.7 %;第四种形态6 人次,占6.7 %。
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发挥。2018年以来,不断规范巡察机构建设,设立5个县委专职巡察组,对县委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调整,将人员充实到60人。2018年共开展三轮巡察,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已全面结束,第七轮巡察工作基本完成,正在形成成果。其中,第五轮、第六轮两轮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152个,提出工作建议34条,反馈整改意见57条,意见问题线索22个。第六轮巡察首次采用“一拖二”的方式对6个县级部门开展巡察,第七轮对3个社区和3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村级巡察试点工作,在一轮一轮的巡察工作中,不断探索,不断强化。
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形成反腐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民生资金、生态保护、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和基层腐败问题。(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