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狠抓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为抓手,不断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2018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16件699人,移送审查起诉13人,使用“12+3”项调查措施中的11种。
夯实强基固本“制度基线”。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健全完善执纪审查和调查处置相关配套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和请示报告规定,规范执纪审查文书。全要素试用各项调查措施,严格执行谈话函询、初核、立案、结案审批备案制度。完善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形成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检举举报网络。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机制。
护好依纪依法办案防线。对近五年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圆满完成中央纪委对大理州案件审理调研评查工作。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对全州外逃人员大起底。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现执纪审查“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综合效果。
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认真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办案场所安全保障,对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会同消防部门开展谈话工作点安全隐患检查,并组织安全演练。做细做实审查调查方案和安全预案,加强对审查调查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审查调查安全要求体现到每一起案件、每一次谈话全过程。开展全州审查调查安全及案件质量抽查并加强对县市纪委监委跟踪指导。(段玉华 胡杨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