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87人

发布时间:2019-02-19 08:06:47   来源:曲靖市纪委

2018年以来,会泽县纪委监委挺纪在前,准确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拧紧监督执纪发条,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实”字托底以上率下层层发力。全县上下采取签字背书、提交述廉报告、开展述责述廉评议等具体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县委政府班子以上率下,认真履行谈话提醒主体责任人责任,对不涉及违纪或者违纪情节轻微的问题及时谈话给予教育提醒,开展提醒谈话159人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强化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小过即问、动辄则咎。2018年,全县各级党组织进行了520人次咬耳扯袖、红脸出汗。

“早”字先行筑牢守好思想防线。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强化纪律教育,以知纪推动守纪。依托“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等平台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强化警示教育,用好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反面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为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打好“预防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开展谈话函询,2018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33人次。

“严”字当头动真碰硬重拳惩腐。正确把握“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的关系,以党纪党规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在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同时,不放松后三种形态,做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起抓。突出审查重点,紧盯“三类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8年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务立案102件136人,处分148人,其中,乡科级32人,股所级和一般干部11人,村干部和普通党员10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据统计,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387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3人次、占60.3%;第二种形态96人次、占24.9%;第三种形态29人次、占7.4%;第四种形态29人次、占7.4%。(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