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政协强化廉政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9-02-18 08:30:11   来源:迪庆州纪委

2018年以来,迪庆州政协机关党组坚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纵深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州政协党组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管党治党的首要任务来抓。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每半年向州委汇报党组工作小结,年底向州委汇报党组工作总结,重大工作部署前报请州委审批,始终确保州委对政协工作的绝对领导。综合运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一把手”约谈制度,完善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谈话提醒2次5人,分管党风廉政的副主席带头开展党风廉政谈话提醒2次18人。

州政协党组坚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先后修订完善了《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学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议事决策制度》《询价采购管理办法》《接待管理办法》《机动车辆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干部任免工作规定》等制度,积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保障机制。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政协各项重要工作安排和部署。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组成员集体研究工作时均发表意见并作明确表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州政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认真执行婚丧喜庆事宜制度,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结合起来,结合政协机关实际,先后开展新一轮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和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并通过签订严禁收送红包礼金公开承诺书的形式,教育和督促州政协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筑牢州政协干部职工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