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委下发《迪庆州委关于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的通报》,对全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2018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该州组成7个检查考核组,由州委常委带队,对全州各县(市)、开发区和82个州直部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据了解,此次检查考核内容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追究和成果运用等方面要求,重点突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情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情况;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对于中央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省委巡视和州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督促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严肃党政机构改革纪律要求的情况等八项内容。
各考核组通过召开动员会议、听取汇报、述责述廉、调阅资料、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延伸检查等方式,在认真细致深入全面量化考核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评并结合日常考核评分,得出最终考核结果。经过考核,此次考核共评定优秀单位6个,合格单位80个。
“从本次检查考核情况来看,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较上年有了一定提高,反映出该州各级党组织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纪检监察机关将重点对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条条整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有新的发展。”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