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279人次

发布时间:2019-02-17 08:13:47   来源:楚雄州纪委

2018年以来,牟定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在“常”和“长”上下足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监督常态。一年来,共开展提醒谈话279人次。

压实责任牵牢“牛鼻子”。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巡察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年四查”,构建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责任落实监督网络,定期不定期对全县7乡镇、116家县级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倒逼单位党委(党组)种好“责任田”。2018年,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考核排名靠后的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16人进行约谈。

建章立制拉起“警戒线”。以制度为依托,清晰标出“警戒线”,印发《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6个,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情形、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细化,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一线贴身监督作用,深入发现“小苗头”“小毛病”,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治病救人常敲“警示钟”。将严管与厚爱融入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始终,坚持“治病救人”的理念,通过采取责任主体提醒谈话、组织提醒谈话、函询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四种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拔罐排毒”、“刮痧驱寒”,做到问题不说清不放过、错误认识不到位不放过、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没有找准不放过、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2018年共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113人次,组织提醒谈话127人次,函询谈话4人次,诫勉谈话35人次。

随机抽查突杀“回马枪”。建立问题台账,动态掌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谈话提醒要求整改的事项,采取限时整改、主动汇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跟进督促,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通过单位党委(党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将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不落实的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追责,确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去年共开展提醒谈话整改落实情况抽查8人次。(夏绍梅  周丹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