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坚定不移纠“四风” 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发布时间:2019-02-16 08:15:3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2018年以来,景洪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强化执纪审查,坚定不移纠“四风”,正风肃纪不止歇,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细落小,不断深化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严”字当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修订完善《景洪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方案》《景洪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五条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先后修订有关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文件,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全市各级各部门针对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全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处理32人。

通过打造城区“廉镜”文化、组织宣讲、上廉政党课、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典型宣传、案例通报等正反面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廉政文化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效应,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章、监察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常念“紧箍咒”,长敲警示钟,打好“预防针”。全年全市共向全市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3500余条;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到州级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1200余人,开办现场法治教学10场97人次。

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紧盯工程建设、脱贫攻坚、民生资金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对党员干部违反纪律和规矩等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加大查处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2018年,全市共立案处分70件98人,结案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处分85人。狠抓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正风肃纪,使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进一步显现。(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