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昭通市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明确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清理整治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去年底,省纪委办公厅印发《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昭通市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责任追究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后,昭通市委书记和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分别针对存在问题作出批示。出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清理整治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旨在确保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等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效果,让农危改补助待遇等扶贫政策精准落地。
自查自纠整改。由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扶贫、发改、财政、审计、住建等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对已享受相关农危改补助的人员进行认真清理,特别对《通报》提及的财政供养家庭享受农危改补助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逐一整改,发现违纪问题和失责行为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强化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在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集中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组织清理整治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等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日常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整改落实。全市11县市区纪委监委对照《通报》涉及的单位及个人,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并形成综合报告。
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市、县、乡三级联动举报机制,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通过文件、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公开全市清理整治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等问题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认真受理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
严肃查处追责。对在清理整治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等问题上,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不作为、慢作为,履职尽责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对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思想认识和责任感,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揭短亮丑,在发现问题上狠下功夫,严查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农危改补助待遇等问题及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通过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压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在清理整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王仁群 孟家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