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鹤庆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县委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站在从严治党的高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归入工作主业,纳入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抓手。2018年,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选好干部、抓好作风”的要求,安排部署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履行好“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与分管联系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在部署业务工作时同步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和联系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并深入各分管联系部门、乡镇讲廉政党课和听取情况,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在年终考核过程中,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严格按工作要求在大会上进行述责述廉。
压实责任,用好约谈工作方式,常提醒、敲警钟,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2018年,县纪委常委约谈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18人次,约谈其他领导干部10人次;9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对同级领导班子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并向县纪委书记汇报了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共同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作了廉政提醒谈话。
严肃问责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紧硬。认真落实党的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抓住不落实的事、问责不落实的人,对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中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