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稳中求进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发布时间:2019-02-12 08:14:23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2018年,景洪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持正风肃纪和反腐败高压性态势。

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严肃查处典型违纪的人和事,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持续纠治“四风”。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8件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坚持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把日常工作纪律的执行作为提升机关执行力和改进领导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整治突出问题绝不退让。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职责的指导意见》,着力优化协调联动,突出常态化、近距离的监督,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监督重心下移、监督范围拓宽。经提醒教育,全年共有3名党员主动上缴了违纪款。

坚决减存量、重点遏增量,盯紧“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时间节点”,用好12388举报热线,拓宽线索来源。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349件,处置问题线索196件,立案70件,结案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5人,其中市管干部15人,挽回经济损失184万元。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践,坚持以整体思维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占比51.1%,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38.3%、8.5%、2.1%

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做好政治巡察。全年共组建巡察组12个,开展3轮常规巡察、1轮扫黑除恶专项巡察、1轮巡察“回头看”,巡察单位12家,发现8个方面、125个问题;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84条,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24件42人。改进巡察反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坚决严肃纠正巡察整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的震慑效果。全力协助州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开展工作,向20家单位移送问题92条,并督促整改到位。

围绕责任落实,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规范信息录入、严格办理流程,切实发挥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探头作用,全年共受理诉求2516件、办结2516件,查处脱贫攻坚违纪案件13起,党纪政务处分17人,谈话提醒和通报批评5人,问责6人、1家单位。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保护伞”严查到底,绝不姑息。全年共办结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3件,查处充当“保护伞”案件1起。(周书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