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人举报,但目前在查,待查清后再作答复……”“经审查,现将廉政情况回复如下……未收到信访举报,目前未发现有违纪行为。”2018年,芒市纪委监委严把廉政审查关口,预防干部“带病提拔”“带伤评优”,维护纪律权威,实现监督实效。
扣实责任链条,进行“多方会诊”。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日常监督为抓手,专项监督为着力点,凝聚监督合力,织密监督“立体网”。建立信、访、电、网络、新媒介“五位一体”的举报机制,及时分析研判、清理排查,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为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将廉政审查的责任划分到各部(室),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审,确保廉政审查程序严密,为廉政审查提供制度保障。
以事实为依据,精准“说病言患”。市纪委监委充分收集审查对象存在的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情况,提出审查意见,供领导审定,确保廉政审查结果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和权威性。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回复时限和要求,做到见人见事,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直指问题,向有关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查材料。
严格审查纪律,杜绝“一回了之”。通过强化事后监督,把监督挺在前面,不断扩大震慑效应。健全完善干部推荐、考察、决定等关键环节和程序的监督措施,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市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指定专责部门负责廉政审查意见的办理回复工作,对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回复意见失实的,严肃追究审查工作各环节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市纪委监委2018年共办理廉政审查意见回复2537人次。其中,干部评优评先审查616人次,选人用人审查55人次,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查7人次,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查40人次,其它审查1819人次。(刘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