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聚焦主业主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发布时间:2019-02-10 08:01:53   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8年,镇康县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不断深化对职责定位的认识,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专责机关的作用。

做实主体责任监督。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持续用力、步步深入,推动责任落实。协助县委制定2018年度落实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51项。协助县委对县直部门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工作责任33项。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乡(镇)、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2017年度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5个责任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约谈。针对市委反馈的该县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向县委提出整改意见建议8条,并督促整改。制定《镇康县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

创建完善廉政档案。将廉政档案填报对象从科级干部扩展至股所级干部和村级干部。填报内容上增加了家庭(个人)资产、债权债务、被问责处分和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操办婚丧宴请、境外投资等方面的情况,力求更全面、更精准地了解和掌握监察对象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方面相关情况,全县共1505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向县纪委监委填报了廉政档案。

严把廉政审查关。坚持关口前移,全年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81件2194人(次),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带病表彰”。组织开展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考试70人(次),签订廉政承诺书140份。

经常化、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建立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围绕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与负责联系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谈,乡(镇)纪委与除主要领导以外的班子成员谈,派驻(出)机构与驻在或联系部门除主要领导以外的班子成员谈。去年共组织开展谈心谈话570余人(次)。(林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