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全面领导责任

发布时间:2019-02-09 08:12:12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坚持对全面从严治党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

州委书记出席州纪委全会并对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州委副书记、州长组织召开廉政工作会安排部署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主持召开州政府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明确了州委、州政府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同时,州委与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并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任务分解,逐级细化分解省、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切实将责任细化落实到单位、到个人。

此外,认真做好省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州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进一步明确措施,全面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印发《红河州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方案》,由州委常委带队,组成11个检查考核组,于2018年12月1日至10日对全州13个县市、91个部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评定出优秀单位32个、合格单位71个、基本合格单位1个。(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