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职责定位、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注重传导压力明责任。先后印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的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系统谋划部署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注重拓宽渠道挖线索。通过调研走访、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创新性制作打击黑恶势力宣传漫画,对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进行宣传,全面排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注重协作互补聚合力。不断加强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机关内部各部门、反腐败协调单位、巡察监督的协作,注重发现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问题线索,不断加大惩治力度,确保“不留、不扣、不压”。
注重快查快办强震慑。建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线索快查快结机制,聚焦“十类”黑恶势力表现,紧盯党员干部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巧取豪夺,暴力敛财的“村霸”以及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专人管理、定期梳理研判,确保相关问题线索快查快办。2018以来,共处置扫黑除恶问题线索25件;了结18件,党纪立案6件,党纪政务双立案1件;党纪处分5人,党纪政务双处分1人,形成了有力震慑,产生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