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驰而不息纠“四风” 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发布时间:2019-02-09 08:00:47   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8年以来,凤庆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问题新表现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盯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坚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专项整治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出台《凤庆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强化制度执行。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清理,全县81名县乡党组织负责人作了不私设“小金库”的承诺。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下发《凤庆县关于开展“四风”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并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列入巡察工作重点,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强化派驻监督,让纪律“带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盯紧驻在部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紧盯纪律作风,对苗头性、倾向性、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对当事人及负有主体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层层传导压力。督促驻在部门主要领导把“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严监督、严教育、严管理。去年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谈话提醒462次,依纪依规处置问题线索36个

常态化明查暗访严肃责任追究。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查暗访,加强线索排查处置,严肃责任追究,先后派出35个明察暗访工作组深入重点领域、高档娱乐消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对群众举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及时受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坚持从严执纪,严肃查处,一寸不让、一毫不松,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典型案例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2018年,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3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务处分,7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对存在作风官僚、粗暴、侵占群众利益、履责不到位等“四风”问题的10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务处分,13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4起典型问题。(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