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干部2209人次

发布时间:2019-02-05 08:03:37   来源:昭通市纪委

2018年,昭通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209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为1466人次、490人次、164人次、89人次,分别占总数的66.4%、22.2%、7.4%、4%,实现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

充分依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网站、党建网、微信和QQ等媒体渠道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在重要节点及时向党员干部推送廉政短信,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购买发放有关警示教育教材等形式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底线、红线意识。去年,召开市级警示教育大会1次,全市2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现场接受教育,发布有关典型案件通报200余起,依托“扎西会议会址”廉政教育基地和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活动128场次,89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教育,组织7000余名干部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电影《决不姑息》,向全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访“虎”》警示教育教材2800本。

坚持履职前必谈、有反映必谈、履责不力必谈,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处理,从抓常、抓细、抓长做起,做到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对存在轻微违纪现象的相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去年,对124名新提拔和交流使用的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480余人次。

深刻把握监督执纪的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抓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党纪党规底线的党员干部,坚持动辄则咎,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等方式,及时处理和纠偏。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党员干部,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严肃查处。2018年,问责单位83个领导干部746人,立案648件党纪政务处分717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王仁群  李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