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新平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首责,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使“四位一体”监督更加精准有序、有力有效。
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见效,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棚户区改造、烤烟生产等进行专项纪律检查13项次,发现问题69个,提醒约谈领导干部8人,问责单位1个、领导干部7人。严把政治关和廉洁关,出具廉政意见178批次、涉及153个单位1254人,取消评先评优资格3人;加强廉政动态监管,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宜43人次、外出学习考察备案382批次2695人。
完善动态监察监督机制,摸清监察对象底数,建立健全监督台账,实现对12507名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对全县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检查2次,问责集体10个、党员干部21名,推动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向乡镇(街道)派出12名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赋予乡镇(街道)监察权限;聘请123名村级廉情监督员,把监察监督覆盖到基层“最后一公里”。用好监察建议监督“利器”,向5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其深入查找问题、切实纠正偏差、堵塞管理漏洞。
发挥巡察监督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优势,组建15个巡察组,完成常规巡察3轮,发现问题392个、问题线索39条,提出意见建议375条。组建3个专项巡察组,开展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和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扫黑除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巡察,发现问题48个,问题线索2条,提出意见建议37条。着力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对第四轮、第五轮巡察的14个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民主评议;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问题804个,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515项,清退资金412.58万元、规范或调整资金管理351.01万元。
坚守政治监督职能定位,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各派驻(出)机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实施日常监督检查2037项次。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703人次、廉政党课100次;进行纪律作风督查119项次、日常监督316次,督导民主生活会86次;监督单位实施“三重一大”事项423项次;受理信访10件,处置问题线索29件,问责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不断压紧压实监督单位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杨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