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派驻机构坚持问题导向 狠抓“节日病”整改

发布时间:2019-02-04 08:10:30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为督促监督单位党组织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推动作风建设不断深入,近一个月以来,驻州卫计委纪检监察组突出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单位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纵深监督检查。

突出重点监督检查。督促监督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德宏州纪委监委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围绕“十二个严禁”和“六个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单位食堂接待、公务接待、干部下基层工作交纳伙食费问题、用公务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提醒督促监督单位要不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干部职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决克服和消除侥幸、变通、应付等不良心态,严守纪律规矩,勇于抵制畸形消费观和送礼陋习,积极营造廉洁、文明、祥和节日氛围。

坚持问题导向纵深查。根据州纪委监委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发现州中医院2018年培训费用报销单据中存在多报市内交通补贴的情况,驻州卫计委纪检监察组通过抽查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单据、与单位财务人员交谈、走访部分差旅费报帐人员等措施,对监督范围的其余单位,即州卫计委、州人民医院、州食药监局、州红十字会、州卫生监督局、州疾控中心、州中心血站、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8个单位执行《德宏州政府关于印发德宏州州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德政发〔2014〕99号)文件规定和执行干部下基层工作交纳伙食费情况进行了深入检查。从检查情况看,8个单位都能严格执行州政府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干部下基层交纳伙食费的有关规定,检查中未发现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

严督整改促规范管理。督促州中医院严格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问题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州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驻州卫计委纪检监察组;要求州中医院进一步开展自检自查,在近期对州政府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出台后医院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自查,梳理出存在的问题清单,全面整改落实到位,并将清理自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驻州卫计委纪检监察组;要求州中医院党委要举一反三抓好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召开会议进一步重申州政府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提高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健全完善报帐审核审批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再度发生。(多晓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