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安排部署,近日,武定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及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及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情况开展督查。
明确督查要求,突出一个“严”字。《通知》要求,各督查组要按照工作要求,勇于担当、敢于较真碰硬,准确把握监督执纪问责特点,创新方式方法,体现执纪特色,在跟进督查中重点发现问题背后的纪律作风问题,对督查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和涉及违纪、违规、违法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按规定和程序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严守督查工作保密纪律,集中精力、时间和人员,认真负责,以良好的作风和严明的纪律圆满完成督查工作任务,及时、如实上报督查工作情况;各相关乡镇、县级部门要讲规矩守纪律,把严守纪律要求贯穿于督查全过程。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具体管、亲自抓,强化责任意识,亲自安排部署迎接督查工作,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督查。
明确督查内容,突出一个“细”字。《通知》明确了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重点督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和该县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政法机关、县级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尽责情况、乡镇纪委立足职责定位,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梳理情况,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情况,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乡镇纪委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核查处置情况,以及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情况,重点督查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文件明确的“十个严禁”要求情况。
明确督查方式,突出一个“实”字。督查采取实地督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了解、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县级部门和乡镇了解相关情况;调研走访,面对面多方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围绕督查重点内容,查阅单位会议记录(纪要)、财务会计凭证、工作档案台账等资料,详细核实了解有关情况;通过“查、看、访”等方法,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安排人员陪同,直接深入乡镇、部门查看了解有关情况。(叶向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