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昭通市纪委监委全面履行案件监督管理各项职能,规范审查调查工作程序、措施、手续的使用,全年立案648件涉及848人处分717人。
以上级交办要结果件、临近超期件、超期未结案件、限时办结件等重要案件为重点,更加强化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分流办理和动态监管的封闭、安全、高效运行,由承办部门每周以正式审查调查报告的形式向案管部门通报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由案管部门汇总后录入案件监督管理系统,采取电话催办、现场追办等方式,由案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协调督办,确保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的实时把控和监管。
狠抓指定管辖案件的监督管理,突出对指定办理案件的组织协调,针对明显构成违法犯罪的科级及以下人员重点案件,杜绝“一指定了之”的现象,协调其他县市区监委办案力量进行人员力量统筹,帮助被指定办理县、市、区监委组织办案力量。2018年,指定管辖案件共计9件,涉及6个县市区。
围绕执行程序不规范、不严谨,工作质量、效率还需加强提升等问题,印发《工作提示预警通知》,对提高上级转交办、巡察巡视移交、扶贫、环保、涉黑涉恶等重点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和办理质量及执行留置措施使用条件的规定等进行工作预警,明确相关纪律要求,压实工作责任。
消除监督管理的“空白点”,聚焦全覆盖、无禁区,全面推进执纪审查“空白点”消除工作,及时印发紧急通知,压实县、市、区党委和纪委监委责任,去年共消除49个办案“空白点”。
加强对特殊案件的组织协调,对上级转交办件、巡视巡察件、直查直办件、突发问题件等急办类问题线索,特别是时限要求严格、明显构成违法犯罪的重点问题线索,从行政执法部门、审计部门、派驻纪检组等单位抽调人员,形成专案工作组开展审查调查工作。
全面推动跨地区审查调查事项的协作配合和及时办理,对外发出协查函50余份,涉及浙江、重庆、西藏、贵州等省以及玉溪、曲靖、昆明等省内地区,同时,组织协调完成省纪委交办以及其他地区请求协作事项20余次。
2018年市纪委监委全年立案648件,同比增长6.8%,立案涉及848人。其中,县处级51人,乡科级136人,一般干部35人,其他人员426人。处分717人,同比增长25.3%,免予党纪处分15人,免予政务处分3人;党纪处分590人,政务处分222人,双重处分95人。(王仁群 李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