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四风”整治工作,确保各综合监督部门全体干部过一个祥和、愉快、廉洁的春节,迪庆州纪委驻州委办纪检组下发《关于春节期间严格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求各综合监督部门要严格执行部门请销假制度,做好值班人员及值班领导的安排、上报工作及相关纪律要求,严禁出现脱岗、迟到、早退的情况。
《通知》强调,各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按照“十二个严禁”的要求:严禁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福利;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兄弟会、姊妹会等,并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知》明确表示,春节期间州纪委驻州委办纪检组将密切配合州纪委派出的督导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对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曲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