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隆阳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这个基本职责,切实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同向发力,把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全年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37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8.2%、21.7%、6.2%、3.9%,前两种形态占比达到89.9%,“倒金字塔”分布结构愈发明显,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转化。
依法拓展监察范围,监督对象覆盖全区1.7万余人,有效消除了监督工作上的“空白”,使过去一些自认为是“局外人”的公职人员,没有了不受监督的“法外之地”。有效拓展监督方式,探索使用10项调查措施,成功办理全市首例留置案件,全年运用留置措施3件6人,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深入拓展监督途径,加强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加大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普查摸底力度,广泛搜集各方面的廉情线索。围绕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专项工作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
进一步强化“派”的权威,全面加强对派驻(出)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理顺关系,完善管理监督机制,督促派驻机构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年内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45件次,已办结39件。进一步释放“驻”的优势,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开展监督,主动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沟通交流,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的监督,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督导,加强对干部纪律作风情况的检查,将日常监督落细落小。
坚持点面结合,在确保全覆盖任务有序推进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年度巡察重点,年内组织开展四轮巡察工作,对22个区级单位、5个乡镇及所辖99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1128个,移交问题线索33件,巡察震慑作用持续发挥。坚持循创结合,在严格遵循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巡察监督向村(社区)、基层站所延伸,强化巡察生命力。(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