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平县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高压震慑态势,坚决肃贪惩腐,全县立案审查58件62人,进一步刨清污染底泥、消除污染因子,持续净化县域的政治生态。
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沟通、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反馈、纪律保障等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反腐败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5次;巡察发现并移送纪检机关问题线索39件,审计移送11件,司法机关移送案件30件;组织人事部门对14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给予降级降薪处理。
加强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构建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新媒介“五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2018年,共受理信访举报件213件,其中检举控告137件;同时,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建设,录入群众诉求件341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达97.22%。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管理,严格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分析研究处置问题线索171件,其中谈话函询47件,初核126件,了结121件。
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聚焦扶贫领域、扫黑除恶、民生领域等重点领域,严查微腐败,持续保持高压反腐震慑态势,共立案58件62人,其中政务立案16件16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3人;结案41件45人,给予党纪处分26人,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人;收缴违纪款401.6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68.77万元。运用各种监察调查措施共702次,其中谈话313次,询问220次,讯问4次,查询50次,调取105次,扣押4次,搜查2次,留置4人,有效推进了纪法衔接、法法贯通。(杨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