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及州纪委的各项规定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反弹和严防“节日腐败”,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确保党员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春节,日前,怒江州纪委驻州委办纪检组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联系单位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抓学习,促提高。各单位要进一步结合单位实际,加强对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届六次、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州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好州委“盯项目、转作风,抓落实、促脱贫”主题实践活动。学习要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把个人的思想认识、岗位职责、工作思路摆进去,在真学、真懂、真用和补齐短板、明确目标上下功夫,真正领会和把握好中央、省委、州委和纪委监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抓教育,注提醒。各单位要切实将“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抓在手中、落到工作中,要自觉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督促工作,把加强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实、抓牢、抓好。节前,要进一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充分运用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教育、提醒谈话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同时,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规矩意识,把作风建设要求落实到位,防止各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以律己,以上率下。
抓监督,促落实。在春节来临之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结合单位实际,针对中央明令禁止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问题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和执行上下班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明察暗访工作。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对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压制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春节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组织开展好一次重申纪律规定要求的学习活动和提醒谈话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请假有假条;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明确职能职责;各单位在收假当天,要在第一时间将单位人员到岗情况如实进行统计,并报送到派驻纪检组。(熊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