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溪市通报了2018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经考核,30个责任单位被评定为优秀等次,56个责任单位被评定为合格等次,3个责任单位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2个责任单位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在2018年的检查考核中,市纪委监委抓住被考核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八个方面重点内容,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助推器”,使检查考核的过程真正成为掌握情况、解决问趣、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推动发展的过程,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报要求,被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3个单位和不合格等次的2个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按照“七个一”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一次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将加强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复查验收。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强化结果运用,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纳入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县区和市直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市直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还要对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许勇 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