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不断健全完善机制 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发布时间:2019-01-30 08:11:56   来源:临沧市纪委

2018年以来,耿马县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派驻、巡察、纪律检查各项监督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主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把日常监督做实做细,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擦亮“探头”,用活“前哨”。县纪委监委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坚持驻在单位工作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定期参加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党风廉政建设会、民主生活会。找准监督“关键点”,抓住年初、年中时间节点和“三重一大”、财务收支等关键环节,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记实”为载体,逐个单位、逐个时段、逐个环节开展监督。2018年约谈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110余人次,开展提醒约谈共116次。

紧盯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组建工作组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全过程持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对全县重大项目建设、31项经济社会工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3轮次。围绕深化“放管服”,对转变政府职能、旅游市场整治、一部手机游云南及殡葬改革等工作督促落实,对公租房分配、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聘、教师调动等工作进行监督。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案例12批12起,查处驻村工作队员请假不严不实问题3件,问责处理3人。调查处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4件,4个单位。

聚焦“四风”,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危害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察和专项纪律检查问题整改不落实的,积极开展一案“三查”,强化追责问责。问责违反驻村工作队管理有关规定、低保管理履行职责不力、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农户建房工作监管不到位、对信访问题处置不力等领导干部17人。问责违反公务接待和违规发放物品单位3个、领导干部2人。约谈扶贫领域履行职责不到位、执行决策部署不力、工作纪律不严等干部48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98人,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总数的83%。

“今年要把日常监督做得更实更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