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玉龙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坚守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玉龙县纪委监委以“17+1”的派驻模式,向全县68个县直部门派驻17个纪检监察组,保留县直机关党工委纪委,实现全县所有县级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顺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照既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全县监察对象由原来的16968人增加到21030人,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机构设置更趋合理。撤销原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直各部门的8个纪工委、8个监察分局和14个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向县直部门综合派驻11个纪检组,单独派驻6个纪检组,保留县直机关党工委纪委。组建成立县监委,把纪委监委内设部室由原来的10个增加到14个部室。在设立巡察办的基础上,组建4个县委专职巡察组。选举产生县纪委监委总支部委员会,整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直纪工委、县委巡察办、4个巡察组和县纪委监委14个内设部室,设立4个党支部,并把总支委员由原来的5名增加到7名,把每个支部的支部委员由原来的3名增加到了5名。
人员结构更加优化。结合派驻机构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委通过转隶、划转、平级交流等方式,从县检察院转隶11名,从县直部门划转29名,平级交流12名。在人员配备过程中,充分考虑新进干部和县纪委原有干部的工作经历、专长、特长、性格、年龄等因素,根据干部的综合素质、现实表现、个人意愿、能力与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把新进干部与县纪委原有干部进行科学合理交叉安排,既实现了优势互补,又把干部队伍的配置向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聚焦,把惩贪治腐的铁拳攥得更紧。
改革效应初步显现。2018年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托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2256件,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27件,处置问题线索228个(次),立案68件83人,结案52件6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其中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党内警告38人,严重警告10人,严重警告并免职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6人;政务警告2人,政务记过2人,政务开除1人。(寸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