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纪委监委持续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纠治“四风”问题。近日,县纪委监委对违规报销烟酒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县纪委监委印发了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州委、县委实施办法的成果,把整治违规报销烟酒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并要求各级各部门严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纪检监察机关将对各部门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主动清理自查、如实报告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的,将从轻从宽处理;对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不担当、不负责,敷衍应付、拒不整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自查自纠“零报告”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专项清理整治不彻底、不到位,在今后监督检查中再次发现类似问题的,对单位主要领导严肃追责问责。
全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大对违规报销烟酒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纪律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下一步工作中,该县将进一步聚焦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杨处梅)